|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文化和旅游局通知公告
日期:2025-09-30 16:41来源: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公服服务和市场管理科
为进一步规范林区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黑导”带团及导游胁迫游客消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旅游购物场所采取“人盯人”个别推销、跟随推销或“包厢洗脑”“上课培训” 等手段误导旅游者消费;隐瞒真实目的,通过情感联系骗取旅游 者信任或虚构身份做局诈骗,推销高价低质商品;采取言语威胁、心理施压、关闭出口、限制离场时间、限制旅游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以支付“人头费”“返点”等方式贿赂旅行社、导游和驾驶员;对食药同源的中药材和硒片等食品类商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旅游合同未载明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延长购物时间,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导游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相关经营者以回扣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在线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通过互联网发布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进行虚假承诺,诱导旅游者平台外交易,违规收取定金;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诱导招徕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整治旅游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或者超范围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旅游车辆未安装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设备,未按要求保存监控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整治其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在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口等地以揽客为目的滋扰旅游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旅游行程中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线。三、法律责任对于被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举报信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保密承诺:我局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783707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