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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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22 17:28:05 | 【字体:小 大】 |
近日,宁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基本职责、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
实施意见中明确,家长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校良性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要求在完善工作规则,规范履职程序的同时,家长委员会不准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事项,包括:不准强制学生和家长参加非自愿的活动;不准发动(诱导)家长向教师送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及其他任何礼品;不准邀请教师休闲、旅游或办理有违教师职业行为的事务;不准在家长中拉帮结派,发动(诱导)家长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传播有害信息、发泄负面情绪;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平台,开展与学生成长无关的广告宣传,组织参与商业化活动;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名义,为家长委员会成员敛财谋利;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进行强制收费、强制捐资、强制征订资料和组织违规补课等。(记者张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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