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社交媒体中的情绪传播现象,网络情绪已成为网络舆论演变的重要驱动力。在最近的许多热门舆论事件中,大量负面和非理性的网络情绪表达对舆论形势的不利影响不容忽视。今天众辉科技小编分享一篇法治网络舆论中心的文章,以事件为观察对象,重点关注网络负面情绪的常见表现类型,分析此类情绪的传播机制,为相关部门的舆论响应提供参考。
网络情绪的研究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结合蔡璐、孙立明、李淑娜、张润泽、王成军、李娟娟等国内学者的专业讨论,网络情绪是指网络中某一群体对某一事件或现象的认知、评价和态度,结合自身经验或思维判断,综合产生的心理体验和行为表现。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传染性。在互动体验的帮助下,评论、字幕、网络集群讨论已成为个人在互联网上与他人互动的重要渠道,个人情绪很容易受到一些激烈的言论、夸张的语言和煽动性信息的影响。群体成员的情绪可以相互感染,消极情绪比积极情绪更能激发人们的分享欲望,更具传染性。
第二、流动性。在舆论领域,个人情绪和经历在网络空间进行交流和分享。因此,舆论情绪是流动的,情绪可以相互转化。不同类型的情绪可以促使舆论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例如,愤怒和悲伤会导致舆论的混乱,但随着理性声音的进入,负面情绪也可以转化为接受和认可等积极情绪。
第三,连续性。与个人情绪感受一样,网络群体情绪也有一定的起伏曲线,即从情绪潜伏到爆发到高潮再到下降,都要经历不断变化的过程。因此,网络情绪本身就是连续性和周期性的统一。
根据用户在社交网络中的情绪状态,网络情绪可以分为积极的网络情绪和消极的网络情绪。积极的网络情绪是指行为人的心理和行为对网络舆论事件的认同,而消极的网络情绪正好相反。学术研究普遍认为,消极情绪对舆论方向的影响更大,需要关注。热点事件中的网络负面情绪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是愤怒和厌恶。愤怒是消极情绪中认知和行为驱动力最强的基本情绪之一。与个人情绪相比,互联网上“公众愤怒”情绪的爆发主要表现在网民对打破道德、规则和法律的极端行为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对群体现有“共同价值”概念的挑战。在司法实践中,由个人合法权益损害和滥用公共权利引起的网络愤怒非常普遍。例如,近年来频繁曝光的家庭暴力案件、性侵犯案件、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暴力执法案件、官员腐败案件等,都激发了公众舆论领域的强烈愤慨和批评,呼吁严厉惩治非法犯罪成为共识。
二是担心恐慌。在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舆论事件中,由于突发事件,舆论领域的信息量迅速增长,普通人的理性思维能力大大降低。在趋利避害的公众心理下,公众很容易被一些错误和可怕的消息误导,形成大规模的恐慌。从近年来的许多热点事件来看,网络恐慌是谣言传播的重要驱动力。新冠疫情爆发时,由于人们不了解病毒病理机制、患者治疗等基本情况,短期内舆论领域出现了大量涉疫谣言,涉及疾病预防、物资保障、病毒感染、政府措施等方面,严重动摇了社会稳定。另一个例子是,在2021年的“7月20日”河南暴雨中,舆论领域出现了“郑州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自然灾害战备状态”、“上游水库大坝决堤”等谣言,干扰救援工作。
三是紧张和焦虑。网络焦虑是近年来舆论领域的一种独特情绪,是一种“行为成员因自我期望而与情况不相称的痛苦情绪体验”。随着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加剧,焦虑逐渐成为热点事件中的常见情绪。例如,“城镇问题家”一词刷新,引起公众对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的教育焦虑;“高价彩礼”、“女员工怀孕辞退”等社会争议话题反映了婚姻焦虑;海天酱油“添加剂”事件引起公众对食品添加剂滥用的安全焦虑,方便快速的网络传播使网民有“同病”感,产生情感感染。
四是悲伤和恐惧。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网民对公共事件表示关注,并与之形成了强烈的同理心。此前,公共场所发生多起恶性伤害案件,如大连宝马撞人5死8伤、江西男子幼儿园门口3死6伤等。除了表达愤怒之外,网民们还产生了自我危险的替代心理,担心“下一个可能是我或我的孩子”,恐惧在舆论领域蔓延。此外,突发舆论发生后,网民自发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悲剧的根源以及如何预防,使舆论深入发展,加深了舆论发酵的程度。
五是消极颓废。近年来,这种网络情绪在舆论领域也更加突出。无论是之前网民在社交媒体上经常发出的“摆烂”、“躺平”等自嘲,还是最近媒体批评的“年轻人不上学,不上学,只上香”,都是人们对生活现状的不满,是压力的发泄,是对未来需求的反向表达。网民,尤其是年轻人,在各种“摆烂”、“反内卷”的视频中找到共鸣,然后发出“当废物好”、“卷不动,躺不平”的感慨。消极论调不仅构建了网络情绪,也促进了情绪的传播。
除此之外,网络上常见的负面情绪还包括抑郁、无助、痛苦、仇恨、失望、恐怖、困惑等。重大舆论事件中掺杂的负面情绪不止一种,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
舆论负面情绪是舆论领域的客观存在,在舆论领域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处于潜伏状态。热点舆论的突然出现迅速调动了舆论领域的一些负面情绪,成为推动舆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观察发现,网络负面情绪的形成主要与以下四点有关。
舆论情感传播的核心是共鸣和认同。目前,各媒体平台不断发展,大量事件以短视频、图片、音频、电影等可视化形式进入舆论领域。这种传播载体画面直观,视觉冲击力强,具有大量的情感反应和情感互动,容易引起网络群体的情感共鸣。比如2020年梁某举报男友罗某“性侵”时,梁某在微博上写了一篇虚假的“小作文”,用“引人入胜”的故事细节和聊天记录图片构建了真实感,将自己塑造成了可怜无助的受害者,迅速激发了网友的共情。后来,梁某被证实是假的。
另一个例子是鲍某“性侵”养女事件。有网友将双方的私人对话录音分享到音频分享平台。在音频中,双方称之为“父亲”和“女儿”,但“父亲”实施了“性侵”行为,严重违背了公众惯常的伦理观念,引起网友对鲍某“恋童癖”、“衣冠兽”等愤怒和谩骂。2022年江苏“丰县生八个孩子”事件,在广泛流传的短片中,受害者杨穿着薄薄的衣服,房间凌乱,脖子上挂着铁链,悲惨的形象迅速引起了网民的同理心,网民质疑丈夫涉嫌虐待,强烈的批评成为舆论爆发的导火索。
近年来,一些网民或“我们媒体”热衷于玩和制造热门话题。例如,将事件中的关键元素加工成网络热门词汇,如“去唐山吃烧烤”梗源于唐山“烧烤店殴打案”,“技术和无情”梗源于短视频博客“辛吉飞”曝光的食品行业混乱,不断掀起网络嘉年华。或者,将某人或事件贴上“负面标签”,如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在精神疾病期间作出多项司法判决,被网民嘲笑为“精神病法官”。这些词语和短语通常围绕着日常生活、重大社会事件和热门话题展开,具有很强的情感联系能力。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后,个人的负面情绪聚集在一起,放大为集体情绪宣泄。同时,来自热梗死、网络标签等词汇的舆论讨论也使旁观者产生严重的刻板印象和认知偏见,不断刺激和加强群体的负面情绪。
舆论发生后,媒体和社会名人会积极发言热点案件,一些有节奏的言论会催化负面情绪的升级,最典型的就是江歌案。2017年,江歌案被媒体曝光后,百万粉丝从媒体微信官方账号“迷蒙”发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等文字,很快将网友对江歌的遗憾引向了对刘欣的谴责。很多网友称刘欣为“毒闺蜜”,“间接杀死江歌第一,忘恩负义后报仇”,舆论场愤怒。此后,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多家媒体紧跟热点,在文章中使用了“人血馒头”、“带血馄饨”等语言,引发了江秋莲、刘欣各自粉丝群体的长期骂战。
四川49中高二学生林某某坠落事件。在舆论喧嚣、警方未公布事件调查细节之前,舆论领域曾传出“学校化学教师为留学名额将林某某推下楼”、“坠楼学生非自杀”等谣言。歌手霍某直接将矛头对准学校,用情绪化的语气称“这种情况可以逆转到哪里”为事件定性,吸引了大批粉丝在微博上留言、支持、点赞,让怀疑学校“失职”的网友更加相信。此外,微博中的草根大V、短视频博主和其他人也经常就一个热点事件发表声明,他们多年来一直在各自的领域工作,并与网民有很高的情感附着力,成为影响公众舆论的关键“情感枢纽”。
观察发现,官方处理舆论事件的态度和效果是影响舆论的关键。如果官方处理得当,态度真诚,网民负面情绪得到缓解,舆论热度自然下降,相反,官方处理错误会刺激情绪反弹,使舆论形势恶化。例如,最近河南男子滑县杀妻案是一起普通的家庭刑事案件,但由于受害者家属继续在网上发声,网络名人博主涌入现场“直播”,渲染“受害者被砍8刀”“死五天,没有埋葬”等“细节”,未知网民情绪迅速煽动,同情死者,谴责凶手充满舆论领域。在负面情绪的动员下,一些外国人带着“看热闹”和“寻求真相”的心态到现场观看,群众甚至在警车上放鲜花,阻止警察处理案件,导致了更大的群众事件。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媒体和舆论环境下,网络群体情绪已成为影响舆论走向的重要变量,网络负面情绪更有可能引发一系列涉及法律和稳定的风险。一方面,负面情绪影响的积累和叠加可能逐渐消除公众信心,滋生不良价值取向,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群体负面情绪过剩也可能突破自身边界,加剧社会矛盾,滋生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被感兴趣的人和营销号码煽动,群体负面情绪也可能滑向群体极化,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理情绪舆论时,应对负面情绪的社会传播保持足够的警惕,通过加强舆论监测、及时响应舆论关注等方式,畅通情绪释放渠道,避免舆论领域负面情绪的积累和发酵,滋生舆论危机。对于舆论领域具有煽动性和舆论风向的极端言论,政法机关也可以联合网络信息等部门及时处理,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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