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9 19:22:53 | 【字体:小 大】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8:0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45,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事登记一窗受理74号窗口 - 二楼74号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成功。
咨询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事登记一窗受理74号窗口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事登记一窗受理74号窗口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科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