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助力旅游业化危为机提速复苏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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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4 3:17:08 | 【字体:小 大】 |
“疫情好转后,好不容易迎来第一个黄金周,却摊上了这件麻烦事!”该公司负责人刘某叹息道,受疫情影响,整个景区停业了,景区开放后,游客少,几乎没什么收入,面对各种危机,一场纠纷案让该公司雪上加霜!
2019年3月9日,原告程某(女)前往被告大冶某旅游开发公司经营的景点游玩时,右手小指受伤骨折,伤后,旅游公司积极筹措12000元送程某到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就其他赔偿事宜协商无果。今年疫情过后,程某于6月份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后期治疗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殷祖法庭庭长胡晓斌高度重视涉生态旅游纠纷化解工作,与书记员郝本舟一起,努力通过庭前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辖区旅游提速复苏之路争取宝贵时间。
起初该公司负责人以旅游业不景气、资金周转不畅为由拒绝调解和赔偿。胡晓斌多次上门做工作,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虽然疫情对旅游市场影响巨大,但大众旅游积极性依然存在,疫情过后旅游业不会长期低迷。公司应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这也是公司立足长远、诚信建设的需求。”一番释法说理,企业负责人心有所动。
8月11日,胡晓斌联合刘仁八镇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一起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综治办主任乐坚、派出所教导员李长进从不同角度共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刘仁八镇综治调解中心“旅游纠纷调解室”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同意赔偿程某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万元,并当场支付1万元,余款1万元定于次月付清。
“只要妥善处理,游客是可以理解的。公司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调整传统经营模式,化危为机,让旅游业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双方连声道谢离开调解室时,胡晓斌仍在为该公司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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