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加强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的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全面推进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强化行政决策责任,我局建立健全了《贺州市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决策上,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决策等程序。
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贺州市工信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有章可循,并严格按法定程序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都经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局班子领导会议集体讨论才报送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分别在2021年和2023年度制定印发了《贺州市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贺州市医药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局认真扎实抓好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每年聘请了众望律师事务所的李祥琨和柳真强两位律师作为市工信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并签定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健全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被聘请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下列工作: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代理诉讼,协助聘任单位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合法权益;参与仲裁、复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调解;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等。今年来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审查合同、协议20多份,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工信系统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我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逐年制定具体的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措施以及普法工作要点。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有效地普及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领域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近年来,我局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在服务企业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执法信息在网站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
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行政执法上严格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事项,如节能监察等行政执法,能够做到定期组织督查,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确保了无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发生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我局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按照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机制,积极主动地化解行政争议。几年来,我局没有因执法不当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行政争议事件发生。
为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行政诉讼应诉案,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我局制定了《贺州市工信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深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近年来,我局在工作中没有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依法行政宣传的力度,我局每年都积极参加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通过电子屏、板报、普法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工信系统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我局以“法律进机关”为抓手,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普法宣教工作有机地纳入到日常学习培训体系中,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年举办了两场宪法及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参与了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6场次。同时,组织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98%的最低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也十分重视,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目前全局共有13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4人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督查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024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一些领域还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教方式创新不足,缺乏亮点等。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和贺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活动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把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力求普法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为贺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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